水厂改造工程白庙水厂综合自动化系统
发布时间:2018-12-24 点击量:130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柿园水厂和白庙水厂改造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设[2011]87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35%,公司自筹65%。白庙水厂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郑州市柿园水厂和白庙水厂改造工程白庙水厂综合自动化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标段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综合自动化系统工程。包括:新增工艺自动化设备采购、
安装及集成,部分仪表采购,检测仪表安装等,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在五年内参与总包≥40万吨水厂两座以上(含两座)自控系统集成并取得甲方好评的,资质可放宽为三级〕的独立企业法人;
(2)通过最近工商年检合格,并且财务无冻结;
(3)同一法人的不同公司不允许参加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任何在建项目证明;
(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电子类(或仪表、自动控制)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7)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2座及以上供水规模≥10万吨/日的净水厂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要求:a、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供水规模、竣工时间等项目特征;c、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待评标结束后退还;
(8)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至少1个供水规模≥10万吨/日净水厂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要求:a、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和竣(交)工验收报告,且在证明材料中至少有一项能体现拟派项目经理姓名;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能够反映出供水规模、竣工时间等项目特征;c、业绩证明资料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待评标结束后退还;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3月19日9:00时整
4、招标人将派人于2013年02月21日 至2013年03月01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及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拟任项目经理工程师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填写报名表,2013年02月21日至 2013 年03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施工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4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投标人(不计利息),投标人如遗失或损坏施工图纸的,按每张50元扣除押金。